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市委巡察组于8月下旬至12月上旬,分别对肇庆高新区党工委、肇庆新区党工委、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工委、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市法院、市总工会、市委老干局、市委党史研究室、肇庆中学开展巡察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省管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3602972295
邮政信箱:肇庆市1025号信箱第一巡察组,邮编:526040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委老干局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3602972721
邮政信箱:肇庆市1025号信箱第二巡察组,邮编:526040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委党史研究室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3602972991
邮政信箱:肇庆市1025号信箱第三巡察组,邮编:526040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委党校、市法院、肇庆中学
受理信访举报电话:13924467331
邮政信箱:肇庆市1025号信箱第四巡察组,邮编:526040
各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中共肇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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