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张苑卉 特约记者 凌杰 通讯员 冯铁成) 近日,在广宁县城区南东三路,车主程先生朝车窗外扔了一个饮料罐。此举被市民举报,广宁县城管部门对程先生开出罚单,这也是广宁县对“车窗抛物”开的首张罚单。
8月14日18时许,广宁市民陈先生举报称,在县城南东三路大迳桥路段,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有人向车窗外抛饮料罐,差点砸到他的汽车上。为了警示这种不文明行为,他向广宁城管部门投诉。
接到举报后,广宁城管立即联合交警部门展开调查,证实车主程某驾驶汽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8月15日,广宁县城管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程某表示,他当时为图方便将车内垃圾抛出窗外,“我没想到这样也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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