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鼎湖落实“四个一” 实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精细化管理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鼎湖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研判和管理,将前端线索“处置”与后端办案“打伞”紧密衔接,运筹帷幄,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线索、案件管理台账。

西江日报讯 (通讯员 刘芬 记者 孙林颖)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鼎湖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研判和管理,将前端线索“处置”与后端办案“打伞”紧密衔接,运筹帷幄,健全完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线索、案件管理台账。

一周一研判。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工作制度,采取主要领导部署、承办室汇报、相关室研讨的方式组织一周一碰头的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案件研判专题会议,分析各时期扫黑除恶重点工作,及时解决线索和案件办理过程中碰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确保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不积压、不拖延。

一 级一台账。将涉黑 涉恶 和“保 护伞”问题线索纳入重点线索集中管理,优先分办,优先办理。按照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来源级别建立中央、省、市、区、自收五级线索管理台账,明确线索内容、办理期限、承办室和办理情况。同时,各承办室建立一室一台账,填写《问题线索承办情况登记簿》,逐条线索落实承办人、处置方式和办理情况。

一周一督办。鼎湖区纪委监委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管理区别与其他问题线索,由以往对其他问题线索办理一月一跟踪督办的频率提升到一周一跟踪督办,案件监督管理室专人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扫黑除恶来源问题线索落实每周督办,办理情况每周动态更新,并及时向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告。

一月一通报。根据各阶段各部门工作成效,落实奖惩明晰的工作通报机制,对各室承办的问题线索及案件办理情况按月进行通报。以通报形式督促各承办室分管领导和承办人时时将查办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案件作为当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和监督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