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日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新敏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张日红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 文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蓝燕琴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梁碧媛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一庭庭长;
唐 强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罗静芳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苏振伟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国良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免去:
梁新敏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日红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吴 文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蓝燕琴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梁碧媛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唐 强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罗静芳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苏振伟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国良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卢玉超的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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