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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法院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不手软 用好用足司法强制措施彰显法院执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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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今年以来,高要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积极用好用足司法强制措施,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不手软,彰显了法院的执行威力。

今年以来,高要法院执行局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积极用好用足司法强制措施,惩治失信被执行人不手软,彰显了法院的执行威力。

近日,高要法院执行法官组织人员突然出击,将一名欠款三百多万元的失信被执行人廖某从云浮拘传至法院,并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在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震慑下,拘留所里的廖某主动提出和解,并当场支付了部分执行款后,与申请执行人签订协议将债务 分期 偿 还,使 案件 得 以 顺 利 执结。

借款380万元 多次催促调解仍不还

2014年7月,高要法院受理了一宗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莫某诉称:被告廖某因急需现金周转向原告分七次共借款38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后,被告廖某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利息,在多次追讨无果的情况下,原告莫某一纸诉状将廖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廖某归还本金及利息。

2015年4月,经高要法院主持调解并出具民事调解书,但在文书生效后,被告廖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莫某无奈之下向高要法院申请执行立案。立案后,高要法院执行法官向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告知廖某应积极主动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然而,廖某仍然置若罔闻。

同时,高要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执行查控系统并未查到廖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和线下房产查询,查到廖某在云浮市有开办公司。2016年7月,高要法院执行法官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石材原材料进行了查封。

转移查封财产被司法拘留

高要法院对廖某的财产进行查封后,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莫某与被执行人廖某进行和解,也签订了多份和解协议,但每次在签订协议之后,廖某都没有履行协议。

2017年9月,高要法院发现廖某为达到实现自己债权的目的,在明知法院对其财产进行了查封的情况下,将法院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和抵押。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旦依法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了查封的强制措施,即具有法律效力,非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除查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置,否则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高要法院执行法官马上向廖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让廖某限期交出非法转移的财产,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事后,廖某并没有归还法院查封的财产。与此同时,廖某还与法院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不接听电话、不回复短信、拒不露面、拒不还款、拒收文书……

高要法院执行法官坚持不懈地搜集廖某非法转移财产的证据,在证据充分之后,考虑到廖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且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形,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9年2月,高要法院依法对廖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2天的“牢狱之灾”后主动还钱求和解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2019年6月3日清晨,高要法院执行法官组织人员突然出击,赶赴廖某在云浮的公司附近蹲守。

早上8时许,廖某出现,高要法院执行法官与法警立即上前将其控制,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当场向廖某宣读并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将其收押于高要区拘留所。

6月5日早上,廖某在2天的“牢狱之灾”后,终于感到害怕,明白再也“赖”不成了,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莫某进行协商并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廖某的家属当即就将首笔款项15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莫某,并承诺剩余款项按和解协议履行。

廖某对高要法院执行法官说:“人生最痛苦就是失去自由,早知如此,我变卖所有的家产都 会还款,一开始就不应该心存侥幸逃避执行。”

鉴于廖某的悔过态度和积极履行义务的表现,2019年6月5日,高要法院决定对廖某提前解除拘留,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杨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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