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怀集纪委监委严格把好“三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怀集县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5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违纪违法案件32宗59人,所审结处理的案件受处分人员都服从处分决定,实现案件处理零申斥。

西江日报讯(通讯员 李文幸 记者 刘浩辉) 昨日,记者从怀集县纪委监委获悉,今年1至5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审结违纪违法案件32宗59人,所审结处理的案件受处分人员都服从处分决定,实现案件处理零申斥。怀集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强化精准思维、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法律为准绳,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核,严格把好程序手续关、事实证据关和定性量纪关,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严格把好程序手续关。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对进入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相关党内法规有关规定把好办案流程关。严格审核把关调查过程中的办案程序、办案权限、办案时限、办案措施使用、处分程序和报请程序、涉案款物处理,以及是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否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利等情况,防止因程序不到位、手续不完善、文书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造成执纪偏差和审查对象申诉的风险。

严格把好事实证据关。认真审核违纪违法事实构成要件是否充分,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包括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主客观原因、造成的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是否明确,对事实不清和没有相关证据进行佐证的,一律退回补查。对证据材料坚持进行反复鉴别、推敲和认证,认真审清证据来源是否合法、证据链条之间是否连贯、证据之间矛盾是否得到合理排除、证据是否确凿可靠,确保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严格把好定性量纪关。坚持以违纪错误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主体、客体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为标尺,准确认定每一案件错误事实性质,做到案件定性与错误事实相符合。对于意见分歧较大和定性“拿不准”的案件,及时与案件审查(调查)部门沟通联系,并借鉴司法实践,多角度分析论证,确保定性准确。在案件量纪处理和政策把握上,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是否有从轻、从重、减轻、加重的情节等情况和因素,按照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量纪标准,做出准确、恰当的处理,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纪法效果。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