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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市人民政府办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 处理工作议案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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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9日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议案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执行《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加强监督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肇常发〔2017〕10号),积极组织实施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议案的办理方案,基本完成了议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议案中确定的1区1市4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得到促进,管理水平得到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基本达到议案办理方案提出的目标。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同意该议案办结。

会议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议案结案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继续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要继续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分类收运设施的投入。要继续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的考核督查,进一步提高各级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认识,确保工作的长效化。要继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提高保洁覆盖面和收运能力。要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完善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要加快肇庆环保能源发电项目建设进程,加快推进四会环保能源项目正式投入运营,提高环保能源项目的垃圾处理覆盖范围。要加快研究广宁、封开、怀集等地将现行填埋处理升级到焚烧处理,通过焚烧发电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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