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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守护文脉 让名城永续芳华 ——《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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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明红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肇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随着城市更新与乡村振兴深入推进,肇庆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面临新情况、新挑战。如何守护好这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根”与“魂”?怎样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些问题都可以在即将施行的《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找到答案。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广旅体局有关负责同志围绕“保护哪些、怎么保护、谁来负责、如何利用”等方面,对《条例》的亮点、特色进行了详细介绍。

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

确保每一处遗产有人管有人护

《条例》建立了保护责任人制度,通过法定化方式明确了历史文化名城各类保护对象的责任人划定和职责要求,实现精准治理和“责、权、利”的统一,从根本上解决了历史文化遗产“谁来保护、怎样保护、落实保护”的核心问题。

按照保护对象类型、权属与管辖范围,《条例》清晰划定责任主体: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责任人为市人民政府,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责任人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保护责任人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历史建筑方面,国有历史建筑以管理单位为责任人,非国有历史建筑以所有权人为责任人。

同时,《条例》针对不同类型的保护责任人明确了法定职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保护责任人需保持传统格局、空间尺度、街巷肌理、历史风貌,改善基础设施,做好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等。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需负责历史建筑及其保护标志牌的日常维护,保持外观形象及价值要素,保障结构安全等。住房城乡建设、文广旅体等主管部门定期组织责任人开展法律法规、修缮维护、应急处置、活化利用等专项培训,保障履职能力。

强化规划刚性管控

严守历史风貌底线

《条例》坚持以规划为统领,实施严格的历史风貌管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正在修编的《肇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将成为落实《条例》的有力技术支撑。《条例》确定的保护对象、保护范围、建设管控等内容将全面融入保护规划,同时推动保护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将保护规划的核心管控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在布局、高度、体量、建筑风格、色调等方面与历史风貌保持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始终把保护历史风貌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放在首位,加强建设活动管控;严格规范保护范围内的各类建设行为,坚决禁止大拆大建;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对全市4条历史文化名村、4处历史文化街区、398处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实施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建设、私搭乱建、擅自改变建筑风貌等行为,对违法破坏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持续压实保护责任。

强化责任落实

推动实现协同共治

《条例》明确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职责,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文物部门牵头负责,发改、自然资源、城管、应急、消防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发力;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日常巡查责任,推动村(居)委会协助参与。

同时,《条例》提出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库,强化专业论证与科学决策。为保障保护责任人制度落地见效,《条例》同步构建了配套的激励约束机制: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按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且验收合格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修缮面积、程度和质量给予资金补助;划定7类禁止性活动,包括拆改体现历史建筑核心价值的元素、特色构件,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等行为,清晰告知保护责任人及相关主体不可触碰的法律边界。

创新活化利用路径

推动遗产保护惠民利民

《条例》坚持保护优先、有效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推动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坚持以小规模、微改造为主的利用发展方式,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条例》明确,城市更新必须先开展历史文化调查评估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划定、确定工作。

《条例》保障原住居民合法权益,保持传统生活习俗的延续性。为体现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的立法目的,《条例》鼓励原住居民以房屋、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利用,享有合理收益,形成可持续的共赢模式;鼓励政府通过收购、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盘活非国有历史建筑,让老建筑焕发新生机。

《条例》还要求政府按照特色化、差异化要求进行业态策划,开发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推动文化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对此,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强化文物系统保护,打造文旅融合核心载体,通过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全面摸清资源家底,推进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守牢文物安全底线,活化文物空间载体,打造文旅核心吸引物,打造“没有围墙的活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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