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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交通运输局解读道路运输从业新规 从业年龄上限延至63周岁 符合条件群体可自动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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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陆志锋 通讯员 宋淼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进一步释放人力资源活力、保障从业人员就业权益,近日,肇庆市交通运输局就有关政策落地有关事项进行解读。据悉,今年3月20日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统一由60周岁调整至63周岁,符合条件的群体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即可自动办理证件延期。

本次政策调整的核心亮点在于服务模式的优化升级。肇庆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实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对出生日期在1963年3月20日至1966年3月19日之间(即政策实施时已满60周岁但未满63周岁)且符合续期资质的从业人员,将统一通过后台数据比对,进行证件恢复及有效期延期。新证件有效期将延长至从业人员63周岁生日,电子证照同步生成。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适用于以下持有肇庆市核发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类别从业人员(含爆炸品从业人员、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放射性物品从业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不纳入本次年龄调整范围。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交通运输部门将3月20日至9月30日设为政策实施过渡期。在此期间,若符合调整条件但因数据缺失、信息不准确等原因未被系统自动恢复的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肇庆市机动车辆技术管理所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将予以补办恢复手续。10月1日起,相关业务将按正常到期换证流程办理。

3月25日起,已完成数据调整的从业人员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我的证照”板块或“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查询从业资格证信息及证件有效期。如查询时发现因照片、身份信息缺失等原因导致电子证照生成失败或信息未更新,可及时向市车技所申请换发或信息补录。

为方便群众咨询,肇庆市机动车辆技术管理所已设立专项服务通道(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建设二路12号,或致电咨询0758-2726613),提供政策解读、信息查证、操作指导及特殊业务办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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