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永强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肇庆市2个集体入选“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集体”,5名个人被评为“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先进个人”。
2个先进集体分别是: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供电局、广东金融学院肇庆校区、德庆县委办公室、肇庆德庆供电局组团帮扶的驻德庆县永丰镇帮镇扶村工作队;由肇庆市农业农村局、中国农业银行肇庆市分行、国家统计局肇庆调查队、广宁县检察院、广宁县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广宁县社保局组团的驻广宁县江屯镇帮镇扶村工作队。
5名个人分别是:陈光瑜,生前为驻肇庆市高要区活道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员,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业务经理;李焕馀,驻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帮镇扶村工作队原队长,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米舜(女),驻封开县金装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原队员兼驻望高村原第一书记,财政部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陈锐,驻广宁县木格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原队长,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练毅,驻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肇庆市民政局肇庆市流浪乞讨人员安置救治中心主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肇庆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十个一”专项活动,各级帮扶单位和广大驻镇村干部以帮扶地区为家,尽心尽力帮助帮扶地区解决发展难题,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致力于群众致富增收,取得了明显成效。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市共新增建立现代农业基地83个,新增乡村振兴车间49个,办成惠民实事好事256件,引入社会资金4.09亿元,推动消费帮扶83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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