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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强村公司 壮大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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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农村公路养护、参与农房风貌提升、分包农特产品加工……近年来,肇庆积极探索强村公司联村带农发展新模式,增强村级企业的造血功能,激活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稳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市场化运营管理能力,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增收,助力“百千万工程”。(1月7日《西江日报》)

当“三农”工作重心转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毫无疑问成了“三农”工作的“必答题”。所谓强村公司,是乡村为了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以全资、控股、参股和多村抱团等多种形式组建的现代企业的统称。经过多地探索实践,依靠强村公司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已成为实现乡村振兴、带动农民共同致富的重要途径。肇庆抢抓“百千万工程”机遇,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村集体成立强村公司,凭借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方法,持续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村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和农民致富增收,不断释放农村经济活力,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乡村发展的广阔舞台上,强村公司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次深刻变革和创新实践。与以往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强村公司在现代经营能力、资源盘活能力、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这种经营模式引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发展理念,有效提高强村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开展各类市场业务,并且能最大限度把资源资产留在本村,把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利润留给村民,推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肇庆推行强村公司模式时间不长,参与市场经营活动不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还存在经营管理专业化水平不高、经营内容单一、同质化经营等问题。因此,既要继续鼓励基层改革创新,突破体制机制束缚和惯有发展思路,又要加强引导,支持强村公司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积极盘活集体资源资产,推动强村公司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建立强村公司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在发展中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探索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明确产权关系、收益分配机制和资产处置方式,并非“一股了之”“吃光分净”,而是要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引领和带动农民共同富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要时刻守住底线。要不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建立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保障村组集体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合理预防发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避免出现村集体带头人大举债务盲目投资、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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