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肇财文〔2020〕50号)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肇庆市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限:2024年8月9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市委宣传部文艺科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58-2284362。
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78号星岩礼堂3楼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文艺科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2024年8月8日
2024年度肇庆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群众文化活动方向)项目公示表

2024年度肇庆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文艺精品创作方向)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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