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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在全省率先推出“肇小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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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永新

近日,封开县儿童莫氏兄弟俩,准时收到了政府每月发放的困境儿童救助金,在解决了基本生活费的同时,又能安心读书。而此前,小兄弟俩遭遇困境,幸好有肇庆司法行政部门为他们撑起了法治之伞,这是我市在全省创新推出“肇小援”品牌后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护航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对此,肇庆市司法局在全省创新推出肇庆本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特色品牌——“肇小援”,市政府还将其纳入2024年为民办实事事项,给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多元、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最大限度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021年,市司法局率先出台全省首份《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将刑事案件中未委托代理人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的范围。同时,在“肇小援”品牌建设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让更多有需要的未成年人能够免费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2023年,未成年人阿朗伙同他人,在鼎湖区以威逼方式,抢走一辆电动自行车并进行拆解,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案发后,阿朗感到后悔,向受害人道歉,其家属表示愿意赔偿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希望从轻处罚。由于阿朗没有委托律师,鼎湖区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事务所梁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在梁律师的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阿朗获得谅解,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鼎湖区检察院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采纳了辩护人对阿朗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等辩护意见,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有效落实和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基本原则。

针对未成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原则上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进一步降低未成年人维权成本,提升法治获得感。

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例,发生于去年2月。十多年前,莫某与段某相恋并同居,于2012年和2013年生育了非婚生子莫氏兄弟俩。而在生育第二胎4个多月后,因感情不和,段某离家出走。此后约十年的时间里,段某并没有对孩子尽抚养义务。2022年,莫某因病去世,小兄弟俩由奶奶黎某抚养。

为追究段某的抚养责任,2023年2月,黎某向封开县法律援助处求助。法援处受理申请后,随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在了解国家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社会救助政策后,立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法院审理后,依法撤销莫氏兄弟监护人段某的资格,由一直抚养照顾受援人的黎某担任监护人。

判决生效后,在司法行政部门的协助下,黎某代莫氏兄弟向当地民政部门申领了困境儿童救助金,最终获得每月每人1394元的救助(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救助金480元/月/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914元/月/人),自此,小兄弟俩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得到了政府的保障,困扰黎某多年的问题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250人次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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