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植东林
“通过站岗,我真实感受到了车辆抢道的危险。”“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看得我心惊肉跳。”……这是高要部分交通违法者被现场教育后的切身感受。
为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今年4月起,高要交警部门采取柔性执法,对轻微交通违法人员“以教代罚”。该做法深入人心,取得良好效果。
今年4月,高要交警针对轻微交通违法人员,推出文明交通“五选一”劝导教育。这“五选一”劝导教育包括: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20分钟以上;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字数不少于800字;举着交通安全宣传牌站岗,并向“接岗人”进行安全教育;在劝导点观看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当事人在微博或朋友圈发表相关内容并集齐20个赞,或转发至10个聊天群。
市民阿梅是第一个被现场教育的交通违法人员,她当时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高要城区文峰路口时,闯了红灯,被交警逮个正着。在“五选一”当中,她选择了执勤体验。“我看到个别司机为了抢红灯,加速冲过路口,车多人多,非常危险,而自己在闯红灯时,就没‘旁观者清’的感受。那次体验,给我的教训很深刻。”阿梅说。
今年5月以来,根据乡镇的特点,高要交警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在辖区17个镇街建设交通安全宣教室,推行“以教代罚”举措。行动中,交警在设有“交通安全宣教室”或“文明交通教育劝导点”的路段、路口设置执勤卡点,联合社区、村委会干部行动,一旦发现行人不走斑马线、驾驶摩电逆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就会把这些交通违法人员“请”入宣传室,现场观看交通事故视频,谈感受、说教训,让安全交通意识植入人心。
在高要金渡榄塘村,六十岁的村民邓伯,因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没有戴安全头盔,被执勤的民警和交通安全劝导员逮住。“当时我们让他观看交通事故的视频。”高要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记者说,交通事故当中,有没戴头盔,对驾乘人员造成的危害,有截然不同的结果,但如果当事人没有见过这些事故现场,就没有这方面的感受。
“邓阿伯看过视频后,主动打电话让家人送来头盔,戴好后才驾驶电动自行车离开。我认为这种做法,比现场罚款后直接让他们离开的效果要好。”该名民警直言。
据了解,实施“以教代罚”措施以来,高要共有超1300名轻微交通违法人员接受教育学习,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61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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