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肇庆市建设文化强市规划大纲》精神,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按照《肇庆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肇财文〔2020〕50号)规定,经过初审、实地考察、市委宣传部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考察组评审推荐、市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研究。对全市申报“2023年度肇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4个文化产业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最终确定了2023年度肇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的6个项目。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2日。如发现入选项目有违法、违规、虚假申报以及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有其他争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映。
联系人:罗勇斌,电话/传真:0758—2321768/2320988
电子邮件:zqswxcb-wfzx@zhaoqing.gov.cn
通讯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天宁北路78号星岩礼堂综合楼3楼
邮政编码:526040
附件1:2023年度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公示表.xls
附件2:《肇庆市市级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pdf
附件3:2023年度肇庆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6个补助项目情况简表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
2023年5月6日
鼎湖区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建设(简表).docx
红领巾砚都联盟(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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