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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街坊注意啦!11月1日起,医保普通门诊政策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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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市普通门诊医保待遇等将执行新规!参保人员如何才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报销的比例如何?就参保人员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医保局相关人员。

如何才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对此,肇庆市医保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员首先要选定1家医疗机构才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10月28日,记者体验后发现线上选择医疗机构还是非常便捷的。进入粤医保小程序主页登录后,在“业务办理”处选择“门诊选点登记”会出现“肇庆市普通门诊选点告知书”,点击已阅读并同意后就会出现机构选点申请信息,记者勾选了一家离家较近的定点医院后,很快显示审核通过,并显示出定点生效时间为10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涉及新旧政策衔接,实际上是11月1日起待遇生效。”市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每年10至12月,参保人可申请变更下一年度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选择变更的,默认原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为下一年度定点单位。

但当记者想帮孩子选定门诊选点登记时,发现无法操作。市医保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需要替他人选点的,要统一在拟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当记者联系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时,该机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系统还在调试,暂时还不行。所以想替他人选点的,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现在是否可以现场办理门诊选点登记。

市医保局相关人员介绍,选好定点医疗机构后,以后参保人到选定的我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持社保卡或身份证或激活的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医保结算即可,非常便捷。

标准提高! 18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选!

记者发现,新规最大的变化是基层医疗机构选择范围广了,以往对普通门诊医保报销,只能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即我们熟悉的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等),但11月1日起,普通门诊选定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市一院是属于三级定点医院),都能享受符合条件的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有189家定点医疗机构可选。而且新规实施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普通门诊的年度支付限额都有提高,分别由原来的200元提升到1800元、150元提高到230元,所以还是非常惠民的。

据了解,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上上年度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计算,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为1800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自2022年11月1日起调整为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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