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明红 通讯员 王焌鑫)为规范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日前鼎湖区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整治行动。
据了解,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指设置标准及服务要求未达到《肇庆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未依法取得鼎湖区教育局颁发的《同意开办通知书》、鼎湖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鼎湖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机构。
按照鼎湖区通告要求,无证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应立刻停止托管业务,并主动与受托家长处理好退费、分流等事宜,依法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开展学生校外托管业务。
截至目前,鼎湖区持证校外托管机构共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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