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潘粤华
《肇庆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实施。记者日前获悉,《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在学生考试评价、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模式、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等多个方面作出了新要求。
《方案》的实施目的,是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和招生录取模式,到2023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方案》提出,学生将要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笔试、实验操作、等级考试等,综合素质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综合评价。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的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7至9年级)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含英语听说)、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科目。《方案》提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录取总分。
至于综合素质评价,则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主要采取客观记录、多元评价等方式,对学生在初中的综合素质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录取模式将有什么变化?《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采用分数+等级+评价的录取模式。依照考生志愿,根据考生分数成绩,同时依据等级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方案》就如何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也提出了要求,主要有加大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展示职业教育优势,积极协助学校做好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试点院校招生工作,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确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入学机制和监督机制,鼓励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增加中等职业学校优质学位等资源,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强服务”发展;扩大中等职业学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市、县两级中等职业学校携手集团式共同发展,支持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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