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共享法治阳光,同创广东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致广大肇庆市民的一封公开信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市民朋友们: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在法治阳光的沐浴下,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断提高,“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共同发展。近两年我市连续取得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其中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在全省获得第1名的好成绩。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去解决群众痛点、堵点、热点问题。全省率先实现手机微信一站式申请开办企业事项、率先运用微信小程序电子签名功能、率先实现企业开办“1天办成”、率先上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进一步简化审批材料,在全国率先推出“双容双承诺”改革,营商环境排名全省第5。推进良法善治,出台实施古城墙保护条例、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规章,为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保障。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社会公众参与平台,政府决策质量显著提高。上线市级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平台,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结果,也是全体市民支持、参与的结果。

当前,肇庆正在争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建设一个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共同开创肇庆更加美好的明天!

中共肇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如本网转载内容涉及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涂先生(电话:0758—2722284)
详细请浏览:http://www.xjrb.com/about/copyright.shtml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西江报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