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提升 消费市场呈现城乡协调发展态势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在各类与消费有关的统计数据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

2019-09-05_2713373

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在各类与消费有关的统计数据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表现国内消费需求最直接的数据。它是反映各行业通过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向居民和社会集团供应的生活消费品总量,是研究国内零售市场变动情况、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重要指标。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肇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提升,先后于1980年、1986年、1988年、1996年、2003年、2008年、2010年、2014年、2017年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400亿元、500亿元、800亿元大关,说明我市消费市场日益活跃,人民群众购买力不断增强,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市居民消费市场呈现城乡协调发展态势。201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6.70 亿元,同比增长10.2%,城镇和乡村均增长10.2%。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8.81亿元,同比增长7.7%。乡村消费发展快于城镇,实现增长11.0%,比城镇高出4.5个百分点。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