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8月7日
地点:高新区华侨新城西门
行为:驾驶人车窗抛烟头
车牌:粤H12603
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受教育处罚


时间:8月7日
地点:高新区香江市场西门景泰二路
行为:驾驶人下车时随地扔垃圾,驾驶人及乘客随地便溺
车牌:粤Y875C2
通知:你已违反了《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拟对你作出5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你十个工作日内到市城管局高新区分局接受教育处罚
西江日报记者 严炯明 通讯员 周泽彬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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