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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纪委监委严查诬告陷害行为 为担当者正名 推动干部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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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鼎湖区纪委监委向全区正式印发《鼎湖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工作意见(试行)》,健全完善不实信访举报常态化澄清机制,坚决惩戒和纠治恶意造谣诽谤、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西江日报讯(记者 孙林颖 通讯员 曾樱敏) “××同志,经过区纪委监委的认真核实,反映你违规经商的问题不属实。我们会要求你所在党组织召开会议为你澄清和正名,及时消除负面影响。希望你放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爱岗敬业,全身心投入工作中……”这是日前鼎湖区纪委监委为一名被反映人澄清正名的场景。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被反映人放下心中的石头,也更加坚定了他决定未来要继续好好作为的信心。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近日,鼎湖区纪委监委向全区正式印发《鼎湖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工作意见(试行)》,健全完善不实信访举报常态化澄清机制,坚决惩戒和纠治恶意造谣诽谤、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据悉,《意见》对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行为作了定义,确立了“坚持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保护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同时列举了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的8种具体表现和其他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情形,并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查处程序、分类处理、结果反馈和澄清保护、严重情节认定、处置诬告陷害所得、申诉,以及保护权益、鼓励实名举报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诬告陷害者身份及事实情节进行精确分类,依纪依法合理处置。今年1-5月,总共为7名干部澄清了是非。

同时,鼎湖区还制定并全区印发《关于建立受处分问责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为受处分问责干部的教育帮扶、综合评估、选拔任用提供制度保障,帮助受处分问责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积极纠错,重新上路,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今年1-5月,为4名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进一步提拔使用出具了意见。

“要对有问题干部不放过、对没问题的干部不耽搁、对出了问题但能挽救的干部尽力拉一把,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有错者提供机会,努力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旗帜鲜明地向诬告诬陷者亮剑,为清白担当者撑腰,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跟踪教育,激励干部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打造忠诚担当、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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