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冼颖
近日,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肇庆市司法局、肇庆仲裁委员会共同签署《关于共同建立肇庆市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仲裁与调解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发挥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在多元解纷方面作用,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环境。
备忘录明确提出四项机制和措施,包括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案件移送合作机制、案件专家咨询机制、宣传培训合作机制、整合共享知识产权专家资源等,就各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工作形成一致意见。
根据备忘录,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与其他三方加强合作,优化诉讼与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的分流衔接,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告知机制。适宜由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肇庆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依法设立的商事调解机构先行调解的,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或调解途径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引擎。当今社会治理形势的新发展变化对知识产权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日益递增的案件,单纯依靠传统司法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模式难以为继,必须顺应时代新需求,寻求新的突破口,完善知识产权纠纷治理体系,消未起之患,医未病之疾。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充分发挥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组织在多元解纷方面的专业化、效率高等优势,充分利用灵活、柔性的各方力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建立知识产权类纠纷“诉、仲、调”对接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关口前移”,实现纠纷矛盾实质化解。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本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定期沟通、分析研判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调解和仲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升全市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仲裁质量与水平,为我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更多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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