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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拒买“三无”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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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松连

当前,电动自行车成为城乡居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帮助消费者科学购买和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近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相关消费提示。

在选购常识方面,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商家,坚决拒绝购买“三无”电动自行车产品。购买时应仔细检查随机附件是否包括说明书、合格证、用户警示说明等,注意询问销售商家并查看电动自行车电池是否具备欠压、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功能。记得索要发票,这是日后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应主动拒绝非法改装、加装影响通行安全的座位、车篷、遮阳伞、音响和照明等装置。更不能主动要求销售者或维修者为自己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切勿改变蓄电池类型、更换超48V大容量蓄电池、改造速度控制器等,避免交通事故和消防隐患发生。

在使用常识方面,消费者在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采用原车的配套充电器,严禁混用不同电池种类的充电器。充电时,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勿在低温、高温环境或室内、楼梯间、过道充电,不能飞线充电或一板多充。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以防电机进水,充电时短路着火。平时要经常检查电池是否有鼓包现象,另外在电动自行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建议定期对电池进行充电,以保持适当的电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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