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丽娟 通讯员 何映月 周恒生 梁慧俪
群众被摩托车撞伤,肇事者还逃逸,德庆公安迅速侦破案件,肇事者依法承担事主治疗费用。近日,事主家属特送来一面印有“尽心尽力为群众,人民交警为人民”的锦旗,对民警全力侦破案件表示感谢。
6月20日7时50分许,德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圩中队接群众刘女士报警称,她被一辆摩托车撞伤,摩托车驾驶员已逃离事故现场。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在把刘女士交给医护人员治疗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展开调查。因事故发生时正是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较大,且逃逸车辆没有车牌,给案件侦办增加了困难。经过连日的走访排查及调取沿途监控视频,民警锁定涉事摩托车驾驶员陈某,并将其带回公安交警部门作进一步调查。
经审讯,陈某对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6月24日,陈某支付了刘女士治疗费用与后续相关康复、护理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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