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洁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及市税务局获悉,我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报指引》进行了修订,对相关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进行了重新梳理。
根据新修订的《指引》,免税的非营利性组织须同时满足八项条件方可申请,包括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等。
符合申报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指引要求提交材料,依照便利原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市级非营组织免税资格由市财政局和市税务局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定期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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