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映霖 通讯员 冼永盛
6月7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将在6月至8月期间开展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预计提供1500万元补贴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按实际“换新”情况提供消费券补贴。其中汽车类最高可补贴8000元,家电类最高可补贴2000元。
汽车“置换更新”活动主要面向在广东省内转让本人名下车辆,并在肇庆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若个人消费者在4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转让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名下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完成办理旧车转移、迁出等相关业务,并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于4月20日至8月31日期间在参与2024年肇庆市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企业购买新能源车或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油车,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在9月30日前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便可享受一次性购车消费券补贴。
据悉,购车消费券补贴分新能源车、燃油车两类,补贴各有三个档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在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3000元/辆,燃油车补贴2000元/辆;含税价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含税价在2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8000元/辆,燃油车补贴7000元/辆。
值得注意的是,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在500万元内,先到先得,发完即止,且同一个人消费者、同一辆新车、同一辆旧车仅能参与申领一次消费券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其他财政购车补贴。
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同样面向个人消费者。在我市家电销售企业交售旧家电并新购绿色智能低碳家电的个人消费者,可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的10%享受消费券补贴。其中,补贴金额不超过500元/件(台),单个消费者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000元,累计享受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不超过4次。
家电“以旧换新”交售的旧家电包括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等17类产品,购买的新家电需为上述17类绿色智能低碳的家电及电子产品,旧换新产品品类无需一一对应。同时,消费者购买新家电需开具时间为8月31日前的销售发票,家电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
此外,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分线上线下进行,线下活动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到参与活动的我市家电销售企业按要求,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选购新家电即可享受补贴。线上活动计划于7月1日开展,届时以活动平台公布的细则为准。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在1000万元内。
汽车“置换更新”活动共57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分别位于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怀集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线上线下共18家企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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