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中院:保护知识产权 赋能“百千万工程”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冼颖

“如果遇到不法商家通过加贴地理标志等方式冒充我们的农产品,我们要如何保护地理标志商标,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呢?”4月23日,在一场有关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的展会活动中,某地理标志相关企业负责人向法官提问。

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肇庆中院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共同参与“荟萃天地灵秀助力‘百千万工程’”2024年地标驿站战略合作发布会暨地标产品交易直播活动,活道大米、肇庆裹蒸、德庆贡柑、封开杏花鸡、岗坪切粉等数十种肇庆市地标产品纷纷亮相,吸引不少群众驻足围观。

为全面提升肇庆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推动地理标志品牌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和市场价值高的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场还设置“普法专区”,由肇庆中院民三庭、端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的干警为广大市民群众、企业代表生动宣讲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冒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会让群众对产品品质和产地产生误认,损害地理标志的声誉,还侵犯了特定地区生产经营者的竞争优势,属于侵权行为。”活动中,法官对企业代表的提问作进一步解释,“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可以通过12315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在普法专区,法院干警结合实际审判经验,专门就“知识产权保护”相关问题进行现场答疑,为广大市民群众以及地理标志相关企业上了一堂“知产法治课”,共发放宣传单张12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这些地理标志产品不仅承载人们难忘的乡情,也是一张重要的文化名片。依法保护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能助推相关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为农企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推动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后,肇庆中院民三庭庭长何桑说。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