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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首个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筑牢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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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一步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扎实做好生态检察工作,全力打造“岳绿有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筑牢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近日,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与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广东怀集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进一步传承弘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扎实做好生态检察工作,全力打造“岳绿有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筑牢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屏障。

《协作机制》聚焦三岳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明确线索移送办理、信息共享、调查取证、提起公益诉讼、日常配合等多个方面进行协作共建,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工作中的高质效履职和助推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双方共同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责任。

同时,作为怀集县首个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该机制的签署进一步整合了生态保护资源,凝聚双方护航地区绿色发展工作合力,携手构建公益诉讼协同共治新格局,织密更加牢固的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保护网。

接下来,怀集县检察院将以签订自然保护区协作机制为契机,结合“岳绿有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的建设,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开展守护三岳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护航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以更优的检察履职助力绿美怀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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