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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以“7+5”举措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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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记者王永强

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称《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市未来三年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全市农业农村“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提供了工作指引。

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中涉及农业农村的主要有两部分内容,即“深化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其中“深化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共有七个方面的部署,“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则有五个方面的安排。

产业兴则乡村兴,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石。记者了解到,目前肇庆正从七大方面深化落实乡村产业振兴行动。

在做强县域农业产业集群方面,针对县域农业产业布局和发展问题,提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成百上千”工程(重点打造畜禽、蔬菜、水产、水果、粮油、竹产业、南药、预制菜、花卉、微生物10个产业集群,尽快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明确支持高要和德庆南药、广宁竹子、怀集蔬菜、德庆贡柑、四会兰花、高要和鼎湖水产、高要预制菜做大成势,成为肇庆农业的品牌示范。明确提出到2025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300亿元以上。明确巩固四会市沙糖桔、兰花产业优势,支持怀集县打造岭南蔬菜之乡,做大做强广宁县肉鸽、生猪和竹子产业,抓好德庆县南药交易市场建设、壮大贡柑产业,推动封开县杏花鸡、生猪和稻米等产业做大做强,支持鼎湖区大力发展现代渔业、智慧水产,推动高要区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预制菜产业和冷链物流,支持肇庆高新区发展食品饮料加工和预制菜产业、打造微生物百亿产业集群。

在狠抓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方面,针对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保障有力问题,强调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农田建设、持续开展撂荒耕地整治等,并提出了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总产量在120万吨以上的目标。

在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方面,针对推进农业产业园建设,强调要梯次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创建工作。提出了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综合总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园区二三产产值占综合产值达60%以上,累计联农带农超8万户,并努力打造省级产业园打造成标杆园区的目标。

在做大做强“肇字号”农业品牌方面,针对农产品品牌和市场流通,明确提出要加强“1+1+3”农产品集散平台建设,并大力推进迪拜农牧渔产品批发市场(肇庆)采购交易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农产品交易中心等一批重大农业平台的建设,支持各县(市、区)开展大宗特色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同时,提出到2025年,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50个以上。力争全市“粤字号”农产品品牌突破100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品牌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在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着力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工程,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力争营业收入超亿元涉农企业达50家以上,专项登记在册新农人群体达到1万人,新农人经营主体达到1000家。

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方面,为激活乡村旅游市场,明确提出积极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与文旅名镇、文化和旅游特色村一体化发展,推动农业公园、休闲农场、智慧农业园、高端民宿等建设,依托乡村示范带打造乡村旅游连片示范区。涉农县(市、区)每年至少创建A级乡村旅游景区1个、策划推广乡村旅游精品主题线路1条。大力打造“肇府人家”民宿品牌,力争到2025年,各县(市、区)每年新引进精品民宿项目2个以上。

在促进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针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明确提出2023年全市所有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力争到2025年村集体经济强村(50万元以上)比例从目前39%提升到45%以上。力争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加快制定出台《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2023-2025年)行动“1+5”工作方案》,强化对乡村产业振兴的要素保障,激发产业发展动能。推进农业强市“成百上千”工程,因地制宜打造一批经济强镇强村和特色专业镇村,重点实施十大行动,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农村美则中国美。近年来,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抓牢基础整治,攻坚重点难点,加快打造具有岭南风貌、肇庆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共有五个方面的安排。

在加强乡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房风貌规划方面,针对优化乡村规划方面,强调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做好乡村布局规划,分类确定村庄类型、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农村房屋建造及农房风貌提升工作指引,开展农房建设试点示范,持续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提出到2025年,各涉农县(市、区)每年连线成片完成存量农房微改造不少于3000户,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同时,强调要保障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合理需求,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推进特色民居、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在推进美丽圩镇建设方面,针对镇域中心——圩镇建设,明确部署开展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加快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加强乡镇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建设,发展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推动建设小公园、小广场、小球场等公共活动空间,并提出每年打造5个以上美丽圩镇示范样板的目标。

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面,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方面,明确部署持续深入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全域实施“五美”专项行动,打造农村“四小园”生态板块,持续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并提出到2025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并完成“三线”整治工作。

在实施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方面,明确部署推动“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合理有序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并提出到2025年,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稳定达99.9%。

在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方面,强调坚持以点带面、连线成片,统筹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等,加强资源整合,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提出到2025年,每个涉农县(市、区)建设2条以上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乡村振兴示范带。

“《三年行动计划》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为我们未来三年的工作提供了指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市农业农村局正加快制定出台《肇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为民而建,强化规划引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力争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肇庆样板”,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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