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丈夫因公殉职 妻子警营接棒 “穿上警服那一刻,我就变成了他”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作为唯一的参训女辅警,吴秋霞一直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砺自己。图为站姿训练中。西江日报通讯员 肖成鑫 摄

西江日报记者 陈松连

作为唯一的参训女辅警,吴秋霞一直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砺自己。图为站姿训练中。西江日报通讯员 肖成鑫 摄

西江日报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肖成鑫

炎炎夏日,骄阳似火。

近日,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新招录的16名辅警正在开展集训,他们头顶烈日,列队整齐,挥汗如雨。在参训队伍中,有一名女队员十分亮眼,她就是吴秋霞。

作为参训队伍里唯一一名女性,吴秋霞紧跟着教官的一声声号令,步履铿锵,神情坚定,无论是军姿、队列动作还是警械训练,她都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砺自己,坚持训练不掉队、标准不打折。

在高强度的训练下,吴秋霞为什么不叫苦不喊累?原来,她的背后,有一段令人心痛的故事。

丈夫突然倒在岗位上

“他是个对工作很认真负责、心地很善良的人!”吴秋霞向记者回忆丈夫黄伟杰时说道。

吴秋霞介绍,两人2015年结婚,育有一儿一女。黄伟杰在家里排行最小,由于有多名家人当过兵的缘故,他从小就向往军营。2017年,黄伟杰进入辅警行列,算是圆了自己的一个军营梦。

穿上警服的那一刻起,黄伟杰就说要对得起这身衣服。吴秋霞回忆,几年前的一天,黄伟杰把一名走失的两岁儿童领回家里。“当时孩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鞋子也烂了。老公心疼孩子,帮他换上我儿子的衣服、鞋子。”黄伟杰一直精心照看着孩子,直到孩子的父母到派出所把孩子领回家。

还有一次,黄伟杰和同事出任务,抓捕一名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在抓捕过程中,同事不慎被犯罪嫌疑人弄伤。这时,又是热心肠的黄伟杰陪着同事到医院做检查治疗。“他总是真心对待同事,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吴秋霞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2年12月10日晚,黄伟杰因突发疾病,倒在了值班岗位上,年仅32岁。他殉职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抚恤慰问工作。今年1月,黄伟杰被省公安厅追授辅警一级嘉奖。

接过丈夫手中的“枪”

回忆两人平时相处的细节,吴秋霞说,黄伟杰是个实在人,平时不会说什么浪漫的话,但他对家人的关爱都体现在生活细微之处。

“一起8年,他不会送我鲜花这些不实在的东西,但跟他在一起我很安心。他很信任和尊重我,对家人和孩子特别好。”

身为一名辅警,黄伟杰平时工作忙碌,通宵值班是常事。但只要他出任务,都会提前向吴秋霞“报备”,不让她担心。在不需要值班的日子,黄伟杰会尽量抽时间陪家人,一有空就带着孩子骑自行车锻炼身体。

斯人已去。如今,在组织的关心和帮助下,吴秋霞重新振作起来,坚强面对生活。由于受到丈夫的影响,她决定申请加入鼎湖公安队伍,继续丈夫未竟事业,并成为鼎湖公安分局的一名辅警,也有了本文开头参加培训那一幕。

吴秋霞回忆说,参加培训那一个月确实很辛苦。身为独生子女的她,从来没有吃过这种苦,但她硬是咬着牙坚持下来了。

“我不会因为自己的性别,跟教官求情减少训练强度。当我完成一整套警械训练动作,常常累得胳膊都抬不起。但我明白,穿上警服那一刻,我就成为了他,我不能给他丢脸。于是,我就立马充满了力量。”吴秋霞说道。

行政中心有了位好辅警

目前,吴秋霞被安排在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公安服务专厅工作。她很珍惜这个工作岗位,每天都早早到岗上班。

记者前往采访当日看到,身穿警服的吴秋霞面带微笑,认真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要做好这份工作并不容易,除了需要耐心,还要熟悉公安户政系统的各项业务。“平均每天要为200位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来这里上班的第二天,我的嗓子就嘶哑了。”但她表示,既然选择了辅警这份工作,就会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有一天,吴秋霞为一个老婆婆耐心解答完咨询问题后,老婆婆对这位小个子、服务态度好的女辅警印象特别深刻,主动走上前跟吴秋霞说了十几声“谢谢”。阿婆的举动让吴秋霞很受触动,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在这个工作岗位就是为人民服务,很有意义。

“小吴很不错!性格开朗,踏实肯干,对待工作很上心,学习劲头足,工作上手快。平时,她与同事之间相处融洽。”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服务专厅负责人对吴秋霞的工作给予好评。

“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为子女作好榜样,也希望孩子们能像他们的爸爸一样,做一个正直、勇敢、敬业的人。”吴秋霞一脸坚定地说。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西江报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