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市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吴劲松

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了“实施县域乡村治理和改革深化行动”的要求,为完善肇庆乡村治理体系明确了工作方针。

接下来,肇庆市委政法委牵头县域社会治理专班,将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探索“1+10”联建共建模式,高标准建设省际“睦邻廊道”;以“粤智助”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基层延伸,打通乡村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乡村治理先进样板,切实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向着更高水平和更高质量迈进。

坚持党建引领,高标准建设“睦邻廊道”

在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作用上,我市将积极探索“1+10”联建共建模式,以党建联席会议作为1个主平台,采取“党建联抓、队伍联育、文化联建、产业联促、治安联防、矛盾联解、生态联护、信息联通、资源联享、活动联办”等10项重点措施,推动形成更高质量的“肇贺好邻里”“肇梧好邻里”,努力形成粤桂一家亲、东西同发力、邻里共发展的生动局面。

坚持党建引领,建设红色廊道。以党建引领交界地区基层治理,实施“党建联抓”,推动交界地区党组织之间建立县镇村三级党建联席会议协商机制;实施“干部共育”,探索粤桂党校合作办学新模式;实施“红色资源共享”,推动两地充分挖掘、用好红色资源。

坚持产业共建,建设富民廊道。依托两地农业资源优势,推动交界地区共商共议产业发展,促进交界地区乡村产业布局一体化,推动从种植面积、参与群众、种植产量到销售渠道的整体增量扩展。

坚持镇村同美,建设美丽廊道。坚持两地镇村同建同治同美,携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宜居家园共建,加快规划建设省际交界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本土文化共融,柔性引导群众在交流互鉴中增进文化认同、促进人心相通、增强和睦友爱。

坚持基层联治,建设平安廊道。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资源、协调联动,以信息联通促合作,建立议事联络员轮值制度;搭建两地党组织信息联合发布平台,依托广东政务服务网肇庆专版,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以矛盾联解促和谐,建立镇(街)、村(社区)、组三级联防联调网络,整合“一办两所”等平台,建立应对边界治安、矛盾纠纷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拓展“粤智助”,推动重点领域民生服务事项

“粤智助”是我省在推出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等“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为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基层延伸,打通乡村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专门部署在农村、服务基层群众的又一重要平台。

去年1月,在省的统筹推进下,我市率先在全省首批6个地市实现1255个行政村“粤智助”投放全覆盖,目前在全市1812个服务网点部署2064台“粤智助”,实现全市镇街、行政村以及县(市、区)重点工(产)业园区投放全覆盖,提供“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的办事服务。

截至今年5月中旬,肇庆市“粤智助”可办服务事项254个,本地特色事项51个,总业务量586.2万笔,累计服务群众80.0万人,台均业务量2817笔、乡村累计万人业务量26405笔,其中,服务事项数量和台均业务量均排名全省第一,乡村累计万人业务量排名全省第二,实现基层群众“办事不出村”和“办事不求人”,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办事获得感。

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我市将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治理高质量发展。

据悉,全市年内将打造18个民主法治示范村。我市将坚持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纳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全区普法总体部署和长远规划中,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围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目标,把村(居)民法治教育与文化教育相结合,让普遍的法律信仰成为老百姓的共同信仰,增强参与村(居)务管理的本领,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牢思想认识基础,为乡村建设注入法治活力,助力乡村治理。

打牢基层民主法治创建队伍基础。常态长效推动基层法治建设队伍学习培训,根据不同层次需求,通过举办法治培训、考试等方式,组织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业务培训,实现“培育一人、带动一片”的目标。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平安乡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市委政法委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源头,坚持多元共治,深入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乡村。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长效常治机制,常态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坚决打击农村地区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破坏乡村振兴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黑恶势力在农村无处生根,为乡村振兴事业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推进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搭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提升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实现以综治中心为基础,依托县(市、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整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信访等相关资源力量“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重点围绕打造“1+6+N”工作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综治中心、综合网格建设,发挥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等各级政法单位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广“粤平安”社会治理平台应用,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信息化水平。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西江报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