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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大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 紧盯侵害未成年人的“隐秘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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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 梁毅娟

实施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违法行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举措。2021年,肇庆出台《肇庆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出台至今年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80件。

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正式确立强制报告制度。这项制度后被202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正式上升为法律规定。2021年7月,市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团市委、市妇联共9家单位联合签订了《实施办法》,标志着肇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行强制报告制度。

据了解,强制报告制度是指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此前,市检察院受理了一宗父母虐待儿童致死的案件。案中儿童仅5岁,被父母长期虐待,最后在父亲的踢打下发生抽搐,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医护人员在为其救治时发现死亡并不正常,因此报警。市检察院接到该案后,积极与公安机关核查相关证据,贯彻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原则,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判决对两名被告人予以重罚。

我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据市检察院介绍,《实施办法》出台至今年3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80件,其中发生在家庭的有59件、宾馆44件。通过倒查这些案件,检察机关发现有部分案件的相关履职主体没有进行报告,如有12件需要旅馆、医院等相关主体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实际仅有2件报告。针对未报告的案件,检察机关向医院、居民委员会、学校等部门发出了9份督促整改检察建议。

工作虽然有进展,但离强制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还有一定的距离。市检察院表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难的原因,主要是目前社会对该项制度的知晓度仍不够,部分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工作人员对强制报告制度理解不到位。同时,行业管理存在漏洞,如旅馆行业是相对容易发现未成年人侵害线索的行业,但行业管理不足、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强制报告制度的实际落实无法到位。此外,处罚力度不大影响有效震慑,以致强制报告制度难以引起重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落实和全面执行,有赖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参与。市检察院表示,将与相关单位紧密联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确保报告落实落细,共同为未成年人编织“保护网”,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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