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梁振华) 记者日前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2月,公安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实现内地与澳门驾驶证免试互认换领,该协议于5月16日正式生效。5月15日,广东交警公布了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业务广东省网点,其中肇庆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大厅网点可办理相关业务。
根据协议,内地与澳门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一方准许持有对方驾驶证的人员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互认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小型自动挡汽车。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以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正式澳门驾驶执照,以及身份证明原件、身体条件证明、照片,直接免试换领内地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持准驾车型符合要求的内地驾驶证人员,在入境澳门14日内可以凭内地纸质驾驶证直接驾驶规定车型,无需换领澳门驾驶执照;入境超过14日需继续驾车的,经澳门治安警察局交通厅登记后一年内可以在澳门直接驾驶规定车型,一年有效期内可多次入境澳门驾车,无需重新登记。
肇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交警大厅网点可以办理内地与澳门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市民可以通过小程序、粤省事、电话方式进行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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