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高要区一商铺老板梁女士,在借款后没有如约还款,被告上高要区人民法院。在法官的努力下,梁女士才归还借款。
梁女士是一间肉菜商铺的老板,以投资入伙为理由向刘某借款8000余元,但事后,梁女士并未履行约定将借款归还。刘某索要无果后,遂诉至高要区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梁女士应限期偿还借款给刘某。
判决生效后,梁女士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刘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梁女士取得联系,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梁女士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报告财产。后执行法官多次依法传唤其到法院约谈,梁女士均拒接电话,不配合法院执行。
经多方调查了解,法院发现梁女士有能力偿还欠款,执行法官到梁女士所在的肉菜商铺,希望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让其主动偿还欠款。但是,梁女士态度嚣张,拒绝和法官沟通,并将法官的电话拉黑。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高要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梁女士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团队、法警等向梁女士送达拘留决定书,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实施拘留过程中,梁女士一度对抗执行,后慑于法律威严而就范。
在法院拘押室里,梁女士见法官动真格,态度迅速软化了下来。梁女士打了几个电话后,迅速筹够了款项,将该案履行完毕,并当场写下悔过书。执行法官见梁女士悔过态度良好并当场履行完毕,遂依法将其解除了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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