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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中院等10家单位 共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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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肇庆中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10家单位联合签署肇庆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备忘录,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机制,共同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格局。

西江日报讯(记者 刘浩辉 刘畅)近日,肇庆中院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及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10家单位联合签署肇庆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备忘录,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机制,共同构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大格局。

备忘录明确,在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设立“协同保护平台调解室”,搭建线上调解平台,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法院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调解平台化解纠纷。检察院强化与协同平台的对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监督咨询制度,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共建诉调对接机制,将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在诉前,把知识保护延伸到源头。

备忘录提出,10家协同单位联合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平台”,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统筹负责平台日常事务处理,推动和落实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的方针政策。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研究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中亟须解决的问题,互相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苗头性问题,形成保护合力。

同时,肇庆中院将与协同单位共同建立案件协办机制,建立协同保护区块链,通过相互开放行政处理决定、裁判文书、专利检索、企业登记、著作权登记等数据库,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提供便利,通过强化日常办案协助,提高办案效率;并通过联合开展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发布重大典型案例等,在全社会营造知识产权大保护氛围。

备忘录还就共建人才培养机制达成共识,发展入库专家成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为办理重大复杂知识产权案件提供专家意见。联合高等院校对知识产权重大、前沿法律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意见或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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