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见习记者 李晓宇 通讯员 钟梅霞) 昨日,记者从肇庆海关了解到,今年1— 7月,肇庆海关接收“主动披露”12起,追补税款14.6万元,为企业减免滞纳金2.3万元。
“主动披露”是指进出口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的情况。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进出口企业、单位,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
根据6月30日海关总署发布的54号公告,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进出口企业、单位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的,或者自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后一年以内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30%以下的,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的,不予行政处罚。
肇庆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今年6月份起,海关陆续走进辖区各县(市、区),与进出口企业开展政策宣讲,介绍主动披露系列法规制度、常见披露情形、披露方式等问题。主动披露政策体现了守法容错、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鼓励企业诚信经营、自查自纠,合规开展主动披露,帮助企业以诚信换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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