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民误捕的西江魽。 受访单位供图
西江日报记者 杨丽娟
以往,西江魽是渔民捕捉的鱼类之一。去年2月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后,野生西江魽的误捕情况如何?渔民非法捕捞、出售野生西江魽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肇庆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部门。
目前,西江流域主要有两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西江魽和花鳗鲡,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一年多的宣传,渔民对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提高,误捕情况减少。自去年至今,我市查获了两宗捕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均为西江魽。
今年2月18日,封开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股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在封开县国道321检查站联合执法检查中,当场截获了一辆运输野生西江魽的车辆。车上兜售的野生西江魽有13条,共重达60多斤。犯罪嫌疑人涉嫌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农业农村部门收集好证据,做好登记后,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
今年7月开渔期后,肇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西江流域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西江德庆段,执法人员巡查时,看到渔民正在捕捞一条野生西江魽,重约3斤。执法人员上前责令渔民将其放生。由于渔民误捕并当场放生,农业部门以教育为主。
西江魽,无鳞、体色灰白,如同包着一层胶质,剑鳍锋利,因身上有芝麻状斑点而得芝麻魽名,是极其珍贵的淡水鱼。因其肉质细嫩,味鲜美,营养价值高,享有“淡水之王”的美誉,也被誉为珠江“四大名鱼”之一。西江魽以前是经济鱼类,时常能在西江肇庆段见到它的身影。但因无序食钓和非法电鱼危及野生西江魽的生存繁殖,目前有衰退迹象。
针对市场上有西江魽销售现象,农业农村部门表示,西江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类动物,可办理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后销售。而对于野生西江魽,自2021年2月1日起被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后,对其进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刑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两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肇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已开始受理该业务。一经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农业农村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符合刑事追责的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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