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上半年,我市资助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10497人次,发放资助金额总计1085.24万元。下半年新学期开学,家庭困难学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向学校提出申请资助。
据了解,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国家资助政策有以下两个方面:免学杂费,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的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标准为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残疾学生3850元)标准补助学校。其中,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另一个方面是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两种资助政策的申请途径均为向各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去年,我市资助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16505人次(其中国家助学金13758人次,免学费2747人次),发放资助金额总计2284.37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1844.13万元,免学费440.24万元),2022年上半年,我市资助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10497人次(其中国家助学金8868人次,免学费1629人次),发放资助金额总计1085.24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887万元,免学费198.24万元)。
市教育部门表示,对所有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做到“不重不漏,应助尽助。”尽数进行了资助,全面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市没有因贫而失学的学生,资金使用发挥了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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