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珊珊 黄伯光)6月21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锐波、何琴琴、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3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婧,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监委、市中级法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关于肇庆市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情况的报告,关于肇庆市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公布施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刘庆良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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