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好消息!惠及肇庆六万多名残疾人 两项补贴已完成提标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今年1月,市民政局联同市财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2022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继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5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这项惠及全市六万多名残疾人的标准已完成提标。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罗敬盛)今年1月,市民政局联同市财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2022年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继续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5月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这项惠及全市六万多名残疾人的标准已完成提标。

据了解,近年以来,肇庆市已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补贴标准水平逐年提升。今年1月,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从2022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为每人每年2256元(每人每月188元)和每人每年3024元(每人每月252元)。截至4月底,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及差额补发工作已全部完成。其中端州区、高要区、四会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和怀集县均按市级标准执行;鼎湖区、肇庆高新区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残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3600元/人·年(300元/人·月)和7200元/人·年(600元/人·月),两项补贴标准均为全省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应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残疾人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网上认定,也可携带身份证到乡镇(街道)受理窗口申报;若因身体原因不能到窗口申报的,还可申请受理申报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入户办理。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