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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生到肇庆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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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肇庆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市委书记张爱军、市长许晓雄参加有关活动。

李春生到肇庆开展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时强调

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肇庆

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

西江日报讯(记者 谢江涛 特约记者 梁爱玲 通讯员 周慧)4月26日至2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生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肇庆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市委书记张爱军、市长许晓雄参加有关活动。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端州区、鼎湖区和封开县,来到肇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星湖湿地公园、鼎湖山自然保护区、贺江小湖塘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地检查城区污水处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水质保护与污染防治等工作情况。

李春生充分肯定近年来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及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取得的扎实成效。他强调,肇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肇庆,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既要用好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全面加强生态环保法规制度建设,也要切实履行环保法律责任,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跟踪整改到位,特别是要及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更好运用法律武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更好发挥人大作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和完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全面构建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更大成效,筑牢大湾区西部绿色生态屏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领导潘锐波、谢桂坤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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