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黄有剑 通讯员 罗孝武)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实行“以旧换新”,每辆最高减免600元、企业代办车辆报废业务、新车“带牌销售”即开走……11月26日,肇庆市公安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媒体见面会,通报肇庆交警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商家等共同推出的摩电“以旧换新”便民举措,推动电动自行车登记注册等工作更好地开展。
目前,肇庆第一批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摩电销售企业中,端州有2家、鼎湖有1家、高要有5家。接下来,还将有10家企业加入“以旧换新”活动。该惠民活动持续到12月底。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市民群众需到相应的销售门店,由门店工作人员评估旧车的价值,确定好补贴的金额后,在选购新车时即可抵减相应的金额。达到报废标准的摩电旧车,则由门店方统一运送去报废厂依法依规办理报废手续。若市民群众的旧车曾有登记入户记录,则需凭门店方返还的报废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旧车牌照注销手续。
据肇庆市耀荣商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何仲 权介绍,该门店对参与“以旧换 新”活动的车辆视实际情况补贴300元至600元,同时倡导市民在购买新车时选购带有牌照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交警部门提醒,参与摩电“以旧换新”活动的车辆,必须是来源合法、车体完整的摩托车或电动自行车,市民可携带相应资料到指定门店进行换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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