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黄伯光)10月15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庆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该《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是广东省首部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为肇庆市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悉,《条例》设八章共五十六条,主要规定了总则、村庄规划和建设、生活垃圾管理、生活污水治理、乡村风貌提升、保障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主要有三大制度创新和亮点特色:一是创新起草方式,首次直接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农村农业工委承担《条例》的起草组织工作,经委托第三方立法起草团队起草,有关各方的紧密合作,深入研究,精心构思框架内容和制度设计,反复修改,最后高质量地完成了立法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条例》有针对性地构建了长效机制,增强地方立法的实效性;三是《条例》坚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对于如何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加强学习宣传,要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同时加快配套制度的出台,并加强监督检查,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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