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通讯员 肖宇程
既是维护市场秩序,也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近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肇庆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截至9月上旬,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案件132宗,罚没金额196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5宗,注销检验检测资质1宗。
百货公司销售假茅台
日前,根据投诉举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分局民警、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打假员等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依法对位于肇庆高新区的肇庆市某百货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经 查 ,发 现 该 公 司 销 售 柜台和仓库共有4瓶贵州茅台酒(53%vol,500ml,飞天带杯)。经打假员现场产品辨认(鉴别),结论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另查明,该公司同批次购进的飞天茅台酒共40瓶,货值131960元,该公司对外销售上述批次飞天茅台酒共18瓶,销售金额为51900元。该公司涉嫌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
5月6日,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报情况,依法对位于端州区的某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等进行询问调查。
经查,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于2020年10月31日检测机动车(粤H9***5,轻型自卸货车)、2020年11月12日检测机动车(粤H2***9,轻型自卸货车)过程中,该机构的授权签字人通过人为更改整备质量检测设备轮重仪的左、右轴重系数,从而改变车辆的整备质量项目数据,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合格),构成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违法行为。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律规定,对该机构作出罚款5940元和撤销检验资格的处罚决定,依法提请省局注销该机动车检测机构资质。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蔬菜档售农残超标蔬菜
根据专项抽检,广宁县南街镇某蔬菜档涉嫌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经查实,该蔬菜档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1年3月24日)检验项目“灭蝇胺”的实测值是1.6mg/kg(标准指标:≤0.5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该蔬菜档于3月24日从吕某某处购进涉案批次“豇豆”2.6kg,购进单价为8.60元/kg。涉案批次“豇豆”已销售完毕,销售单价为12.00元/kg,总货值是31.20元。蔬菜档档主无法提供涉案批次“豇豆”的食品检验合格证和供货者吕某某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
广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蔬菜档改正进货时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并作出警告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电梯公司未规范养护电梯
4月12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对端州区某小区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存在电梯底坑有渗水、垃圾多、轿内报警装置不能正常使用、轿门运行无法正常工作、底坑照明灯无法正常工作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肇庆市某电梯有限公司未严格执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构成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肇庆市某电梯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