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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开展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联合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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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阶段。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督查阶段。肇庆市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联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将组织督导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展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100%达标、不留死角。

西江日报讯(记者 苏燕君)7月20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联合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8月上旬,分三个阶段对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进行联合整治,坚定不移做好西江、北江(肇庆辖区)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方案》指出,为做实做细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联合整治工作,肇庆将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顿、依法治理、疏堵结合”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市区联动、分工负责、标本兼治”,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着力解决西江、北江沿岸陆域、水域环境和水上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有序推进西江、北江沿岸环境治理工作,全面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沿江河岸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此次整治范围包括:西江、北江沿线河岸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擅自设立的构(建)筑物、堆场及附属物、简易装卸作业点[含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原设置暂缓清理码头和沿江临时作业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港口码头经营企业和未经许可擅自设置的港口作业设施设备;不符合通航安全和影响水域生态环境要求的船舶(含趸船)、浮吊、水工设施设备;港口码头经营企业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规定,乘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列入本次整治范围的,原则上持证码头在整治期内整改完毕,其余的违法构(建)筑物、装卸作业点、堆放点必须在整治期内全部关停、拆除、清理,恢复原貌。

据悉,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全面清理阶段。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督查阶段。肇庆市西江、北江沿岸环境联合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将组织督导组对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开展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100%达标、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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