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端州区天宁路,没有上牌照就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查处。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摄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 通讯员 罗孝武) 昨日上午,在端州城区天宁路和建设路交汇的路口,市民小马驾驶电动自行车经过时,因为车辆没有上牌照,被执勤的交警抓了现行,领到了警告处罚单。这也是我市从7月20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小马两年前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证件齐全,车辆参数也符合上牌照的标准,但他一直没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我也看到了很多宣传,要求车主去上牌,但我就是懒,想不到就这么巧被抓到了。我明天就去上牌。”小马抓着交警开出的警告处罚单,一脸尴尬。
现场执勤的罗警官告诉记者,即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首次被查获的,作警告教育处理,并告知驾驶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未按照规定注册登记再次被查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50元,扣留电动自行车。
在当天上午的整治行动中,交警共发出20张警告处罚单,违反规定载人的1宗,未按非机动车道行驶的1宗,口头教育60余宗。
据了解,目前我市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网点124个,公安、邮政部门还经常深入到社区、小区等设点,极大方便了车主办理注册登记。至6月30日,全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40万辆,其中端州、鼎湖和高要占22万辆;累计已完成登记上牌的有21万多辆,其中端州、鼎湖和高要有12.89万辆。此外,我市还积极推广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实现“带牌销售”,群众买车即有牌照,节省去登记网点上牌的时间。
接下来,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强大声势,定期曝光电动自行车典型违法行为,探索将电动自行车不文明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强化示范引领。加强违法查处,突出重点执法,在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周边等重点路段,在放学时段开展专项整治,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现场教育、警告和处罚,形成严管严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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