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 通讯员 高健明) 近日,广宁警方侦破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经广宁县人民法院审判,犯罪嫌疑人陈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6名员工被恶意拖欠的薪资3万余元终如数追回。
去年12月29日,广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的陈某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线索后,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查。原来,陈某伟从2019年7月份开始经营广宁县某服装加工厂,期间因经营不善,导致高某某等16名员工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未拿到工资,共拖欠员工工资3万余元。
陈某伟随后逃匿。今年2月,广宁警方终于在广州市海珠区的一住宅将陈某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伟对自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广宁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该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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