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威豪摄

会议现场。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威豪摄
为了强化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管理建筑垃圾,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建设,近日,肇庆市城管局召开全市城管系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城管局局长陈超常出席并发表讲话。
会议上,陈超常局长肯定了2019年以来全市城管系统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成效,针对目前的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陈超常局长对照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提出了4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目前,全市在开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大货车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些行动都是市委市政府坚决开展的重要工作,也是我市提出的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九大行动之一。
作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我们要高度重视,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上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出彩。
二,依法履职,推进管理各项工作
这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重点工作,包括4方面事项。
第一,规范处置核准。要求按照《肇庆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即要求依法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要求各城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排查摸底,了解辖区建筑垃圾排放(产生源头)、运输(土渣车)、受纳(受纳场)的数量,进而依法督促落实办理证件,并及时上报。
第二,强化运输管理。我们要借助省公安厅交管局部署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综合治理行动的契机,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行动态实时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运输、无资质运输、无证照运输、不按规定线路运输、沿途抛洒滴漏、车轮带泥上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处罚建设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由无资质、证照不齐等企业运输的行为。
第三,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建筑垃圾处置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规划选址,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转运、受纳设施规划建设,形成排放、运输、受纳等建筑垃圾处置环节的闭环管理。这是难点,但是也要去做。对于临时受纳场,可以灵活一点,但是一定要办理证件,不能乱来。
第四,规范处置设施运营管理。目前,城区已经有5处建筑垃圾受纳场,由辖区的城管部门实施监管,其他县(市)也有受纳场正在筹备当中。各单位要深刻汲取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教训,督促建筑垃圾受纳运营单位进一步规范运营,防范日常作业安全风险。
三,积极作为,主动服务企业发展
今年是我市产业招商落地攻坚年,各单位要主动对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了解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积极联系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企业落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建筑行业渣土等大宗货物的运输企业落户肇庆。
四,压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各单位对照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厘清思路,对标对点,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向市局相关科室反馈沟通,确保各项工作指标圆满完成。
对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将视情况将有关情况向所属的县(市、区)政府通报,并在各县(市、区)党政班子绩效考核评分中扣除相应的分数。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肇庆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乐章、植中伟,政策法规科、公用事业管理科、执法监督科科长,在主会场(市城管局六楼数字化城管平台指挥监督中心)出席会议,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城管部门有关领导、相关股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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