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整治行动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随着治超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司机开始故意躲避执法人员白天检查,选择在夜间超限运输。为有效严厉打击超限车辆“昼伏夜出”、打时间差故意逃避检查等现象,肇庆市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路面交通环境,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执法现场。 通讯员供图

西江网讯(记者 陈颖瑜 通讯员 莫智杰)随着治超力度不断加大,不少司机开始故意躲避执法人员白天检查,选择在夜间超限运输。为有效严厉打击超限车辆“昼伏夜出”、打时间差故意逃避检查等现象,肇庆市持续开展超限超载整治行动,切实净化路面交通环境,预防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月21日,执法人员在G321线与肇庆大道西段交汇处发现一辆涉嫌超限超载的大型货车。该车车货总重61.15吨,属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违法行为。

3月15日晚23时许,执法人员在G321线与凤凰大道交汇处发现一辆涉嫌超限超载的三轴混凝土搅拌车。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35.45吨,超限10.45吨,超限率高达41.8%。

3月15日凌晨2时许,执法人员通过蹲守和流动巡查的方式,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在G321线莲花路段一鼓作气查获了4台涉嫌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经检测,超限率均在30%以上。

记者从市交通局获悉,我市第一季度共出动执法人员8608人次、车辆2889台次,依法查处超限车辆970台、卸载13279.49吨,其中,整治“百吨王”20台。

同时,我市交通综合执法人员认真汇总超限处罚信息,及时录入省执法信息系统,并做好信息抄送工作,积极实施“一超四罚”,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车、人、企业和经营者进行相应处罚。今年以来,全市共吊销一年内违法超限3次以上的车辆营运证4本,责令停业整顿的企业2家,处罚货运站场8所,“一超四罚”综合惩戒力度不减。

市公安、交通部门治超执法专班实施错峰执法,针对货车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统筹协调、科学布点、持续开展夜查行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市公安、交通部门坚持工作整治与宣传教育并行,不断提高广大驾驶人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大货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下一步,市公安、交通部门将持续发力,做好常态化执法工作,找准薄弱环节,调整工作部署,确保“百吨王”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取得实效。

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超限超载的危害远比您想象中严重 :

一、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超载行驶极易发生制动距离变长、爆胎、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等险情。同时,货车属于质量较大车辆,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会大大增加事故车辆及人员的伤亡风险。

二、严重损害公路桥梁运行安全

超限超载车辆很容易导致路面及桥梁塌陷、裂痕甚至侧翻等现象。

三、堵塞交通和污染环境

由于超限超载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同时,超限超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抛洒、扬尘尾气,污染环境。

记者 陈颖瑜 通讯员 莫智杰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